在這兩起事故中,工人都在乘坐剪式升降平臺移動時沒能及時觀察周圍環境,而在經過門洞時遭擠壓致死。
事故現場照片
這兩起事故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如下:
事故案例一
2024年1月13日17時4分,位于珠海市金灣區三灶鎮的珠海機場綜合交通樞紐項目一期工程發生一起物體打擊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148萬元。
2024年10月,珠海市金灣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了該事故調查報告。
事故發生經過:
2024年1月13日16時30分,某建設公司消防班組操作員李某軒未經允許從儲物柜自行取得鑰匙并開始練習駕駛自行走剪刀式高空作業平臺(以下簡稱:剪式升降車)。
17時4分,建設公司消防班組長周某貴在事發項目工程現場進行休息日巡查,查看到負二層五區附近時,看見李某軒在8防火分區駕駛剪式升降車倒車,平臺為放下狀態,李某軒站在平臺上,面朝向與剪式升降機行駛方向相反。此時剪式升降機正在通過風機房門洞,李某軒后腦勺及背部撞到門洞橫梁,臉部及前胸擠壓在平臺護欄上。周某貴馬上將李某軒放在平臺上,之后叫在場人員陳某一同將李某軒抬到場地外等待救援。
1月14日5時31分,李某軒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現場照片
事故案例二
2024年12月24日下午14時許,位于佛山市禪城區張槎街道的某公司總部大樓項目1棟4樓發生一起機械傷害事故,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目前直接經濟損失約為163.8萬元人民幣。
2025年3月,佛山市禪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了該事故調查報告。
事故發生經過:
2024年12月24日上午7時55分許,王*東等工人參加完安全晨會后,開始作業。
10時40分許,王*東攜帶消防指示牌等施工工具,到事發現場作業。
14時許,工地現場監管戴*榮開始巡查工地,在事發樓層,發現王*東背向癱倒在剪叉升降式高空作業平臺里,其前胸靠在升降機護欄上,后背卡在門框下沿。戴*榮立即撥打了120急救電話,醫護人員到現場后,立即對王*東進行搶救,因傷勢過重,醫護人員現場宣布王*東經搶救無效死亡。
經調查,王*東當日中午未回宿舍休息,無項目門口出入記錄。王*東獨自一人在事發現場進行安裝消防指示牌作業,作業期間王*東站于剪叉升降式高空作業平臺里(電動)操控移動平臺(所站處平臺離地約1.05米,護欄離地約2.10米),未及時觀察周圍環境,經過東側步梯門口處時(高約2.17米),胸部及頭部被擠壓在門檻下沿及平臺護欄上沿之間,王*東未能正確操控電動平臺,電動平臺保持向前驅動力,以致其無法擺脫被擠壓狀況,最終因長時間被擠壓胸部及頭部致死。
事故發生原因:
王*東安全意識淡薄,違反有關高空作業平臺移動時平臺里禁止站人的操作規定,站在平臺里電動操控移動作業平臺,移動時未確認周邊環境,在經過東側步梯門口處時,由于未考慮到門洞高度不能滿足人車通過高度的危險性,造成胸部及頭部被擠壓在門檻下沿及平臺護欄上沿之間,長時間無法擺脫而受傷致死,是本起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王*東所屬公司未對從業人員進行操控剪叉升降式高空作業平臺的安全教育及培訓,保證從業人員熟悉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未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并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存在的危險因素及防范措施,是導致這起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剪叉式升降工作平臺安全管控相關要求
一、設備進場驗收
監理單位組織工區項目部物資設備部、工程管理部、安全監督部等有關部門以及設備租賃單位進行設備進場驗收,逐臺查驗,查驗內容包括:
1
資料方面:檢查出廠合格證、廠家提供的出廠檢測報告、最近一次年檢報告(一年有效期內)等設備質保資料以及制造商提供的使用說明、安全信息等。
質量檢驗報告、合格證
2
設備外觀方面:檢查油漆鍍層、標識、整機、零部件外觀狀況等。
3
設備性能方面:檢查設備安全保護裝置、制動系統、行走機構等關鍵部位狀況。檢查控制中心、移動平臺、升降、急停、緊急下降、喇叭、驅動、剎車、轉向、限高傳感器、傾斜傳感器等有效狀況。
4
操作人員方面:檢查平臺車操作人員健康狀況、配置及持證上崗情況。設備操作及相關輔助人員必須根據規定持有效證件,進行崗位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進行相關操作。
高處作業資格證
查驗無問題后,由工區項目部、監理單位驗收人員簽署主要施工機械進場報審表及進場驗收表并加蓋各方公章后進場。
主要施工機械進場報審表及進場驗收表
二、設備年檢
1
升降工作平臺實行設備年檢制度,年檢周期不應超過12個月。
2
年檢應委托具備該型號設備檢查資質的第三方檢測單位及人員完成,未按時進行年檢或者年檢不合格的設備不得投入使用。
3
年檢不合格需要返修的,返修后應重新進行年檢。
三、檢查與維護
1
根據制造商建議、使用環境以及升降工作平臺使用負荷程度編制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方案,定期檢查應由具備檢查該型號設備的資質人員進行。
2
檢查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反饋租賃單位和設備制造商,未消除故障及安全隱患不得使用。
3
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應保留記錄與影像資料,包括維護保養的日期、內容、人員、問題及解決方法等,記錄應保存至少兩年以上。
4
定期檢查與維護保養包括:
①升降平臺的清潔和整潔,避免灰塵和雜物進入升降平臺內部;
②定期對升降平臺的各個部件進行檢査和維護,如電氣控制系統、液壓系統、防墜落裝置等;
③定期對升降平臺的潤滑系統進行檢査和維護,保證各個潤滑點的潤滑油充足并符合要求;
④定期進行緊固件的檢査和維護,確保升降平臺的連接件均牢固可靠。
機械設備標識牌、安全操作規程
四、老舊設備管理
1
對于年檢不合格經過返修處理的設備,應加大第三方檢測頻率,檢測時間間隔不超過半年,并在日常使用過程中加強檢查維護,返修處理后檢測仍不合格的設備應按規定進行報廢處理。
2
年檢合格但使用年限超過5年的設備,應根據設備狀況及定期檢查情況,適當提高第三方檢測頻率。
五、設備現場使用安全管理
1
設置專職設備管理員
工區項目部安排專人負責升降工作平臺的管理。設備管理員應負責設備班前設備檢查、日常巡檢和充電管理等,設備管理員應及時掌握設備日常狀況,對操作人員反饋的設備故障及時進行跟蹤處理。
2
充分開展風險辨識管控
①工區項目部在編制各類施工方案時,凡涉及使用升降作業平臺的,應對其移動路徑、使用環境等進行充分的風險辨識,全面評估可能出現撞擊、傾覆、擠壓等傷害的區域,并明確劃定高風險使用區域。
②工區項目部在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時,應將風險辨識情況,包括高風險使用區域以及其它安全風險等明確告知操作人員。
3
開機前檢查
每天使用前或每次交接班前,應對升降工作平臺進行外觀檢查和功能測試,包括但不限于:操作和應急控制;安全裝置;人員防護裝置;氣動、液壓;電纜和線束;部件松動、損壞或缺失;車輪和車輪緊固件;設備使用說明、警示、控制標識和操作手冊;包括穩定器在內的結構件;工作平臺(包括護欄、地板等)。
工人使用剪叉式升降工作平臺
4
配備安全監護人員
①對于處于高風險使用區域的作業,以及升降工作平臺移動、升降過程等環節,項目安排安全監護人員全程開展施工監護。
②在平臺升降過程中平臺上施工人員務必蹲下使身體保持低于安全護欄,待升降完畢并示意安全監護人停止后,方可開始工作。
③在平臺升降過程中,安全監護人須確保作業范圍內無其他人員經過,并做好平臺周圍隔離措施,以免高空墜物砸傷。
④安全監護人員如若發現升降臺工作壓力過高或聲音異常時,應立即停止升降作業并確保工作臺上的人員安全下降到地面。
⑤需進入升降臺工作平臺下面檢修時,必須支撐升降臺工作平臺。
⑥工作完畢,安全監護人員按操作規范將施工人,員安全降至地面,清理作業現場,收拾好工具物料并放置安全位置。
⑦非電氣專業人員不得隨意拆裝電器,以防觸電或誤接。
⑧施工現場安全網格員在開展現場巡視、檢查時,必須將升降作業平臺的使用情況作為檢查重點內容。
5
設置作業警示區域
①升降作業平臺操作人員在施工作業前,應在升降工作平臺外圍設置有效的警示措施,警戒區及傾覆范圍內不得站人,并設置專人監護,禁止其他機械設備(如叉車等)進入警戒區域及傾覆范圍內。
②由現場安全管理人員確認無誤后方可進行作業。
③嚴禁在升降工作平臺施工區域出現各工種交叉作業的情況。
6
高處作業安全
同一升降作業平臺上作業人員不得超過2人,在升降過程中操作人員應將安全帶系掛到設備使用說明書中指定的設備系掛點上。登高作業平臺必須設置高度限位裝置,作業高度不得超過作業車設計最大提升高度的80%。移動式操作平臺移動時,操作平臺上不得站人。嚴禁使用登高作業車運輸材料。
7
設備充電統一管理
各施工現場劃定專門的升降工作平臺充電區域,配置消防安全器材,充電裝置應配備漏電保護裝置。充電警戒區域20米范圍內嚴禁堆放易燃物資及其他材料,嚴禁私拉電線充電。在充電過程中,需要嚴格遵守充電操作規程。充電過程中注意充電時間的控制和環境的安全。在充電完成后,要及時斷開電源并正確拆除充電設備。
8
設備限速管理
施工現場使用的升降工作平臺進行限速設置,行駛速度不得超過3km/h。
來源|廣東安全生產技術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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